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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律师楼索逾15万贿金 前银行官员面对26控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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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2025-02-25 14:30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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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律师楼索逾15万贿金 前银行官员面对26控状

(马六甲25日讯) 涉嫌从2018年至20203年期间向律师楼收取逾15万令吉的贿赂,一名前银行官员今日在爱极乐地庭共面对26项控状! 所有控状皆指出,现年44岁的被告莫哈末拉依斯,于2018年1月1日直到2023年12月期间,在皇冠广场一间餐馆内,收取总值15万3622令吉47仙的贿金。 被告被控索取该笔贿赂,作为帮助一间律师楼,获得银行房屋借贷事务案件的酬劳。 被告行为抵触,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(a)(A)条文,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同罚。 在上述条文下,一旦罪名成立,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,罚款不少于贿款的5倍或1万令吉,视何者为高。 反贪会检察官法丁建议法庭让被告以10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,同时需遵守附加条件,包括国籍护照交由莎阿南法庭保管、每月一次到雪兰莪州反贪局报到。 被告代表律师安德鲁罗德斯恳请法庭降低保释金,这是因为被告已经一年没有工作,目前使用储蓄养家。 法官伊丽莎白巴也旺最终允准被告以3万7000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释,同时谕令被告必须遵守所设下的附加条件。此案择定4月9日过堂。 贿赂 反贪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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